人寿保险需求本质上是资金缺口问题,而不是收入的固定倍数。有用的估算会先分析某人去世可能带来的财务影响,再与现实中可取得的资源进行比较。“收入的十倍”之类的经验法则,无法反映税后支出、无偿照护、债务处理方式、需求持续时间、通胀、现有保障或遗产目标。

需求大致可分为三层。即时需求包括过渡期资金、遗产管理费用和选择偿还的债务;持续需求包括在特定期间内的税后家庭资金缺口或替代服务成本;长期需求则可能包括对受抚养人的终身支持、死亡引发的税款与遗产流动资金、受益人之间的遗产分配平衡、慈善目标或企业延续等。

只有在资源能够由需要承担相关开支的人或遗产及时取得,并可用于既定用途时,才能用来抵减缺口。个人寿险、团体寿险、信贷或贷款保险、流动资产、遗属收入、养老金、CPP 或 QPP 福利,以及房产等,并不能相互替代。高价值资产未必能立即转化为税后现金;团体寿险保障可能随就业关系改变;信贷或贷款保险通常把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。

需求持续多久、金额按什么基础表示,同样重要。五年的支持与十五年的支持并不是同一项需求。按当前购买力和按未来金额计算时,通胀与折现必须采用一致的处理方式。收入替代通常从家庭的税后现金流缺口或需要替代的服务出发,而不是直接按税前工资计算;这样也能把无偿照护和家务劳动的价值纳入分析。

结果可以为零。如果可靠资源等于或超过列出的需求,模型应显示没有剩余缺口。即使估算为正,也只是示例性的经济缺口。保险公司最终是否承保、可签发多少保额、保费与除外责任如何、家庭能否长期负担保费、保单能否持续有效、受益人安排是否妥当,以及理赔条件能否满足,都会影响实际可获得和维持的保障及最终赔付。

受益人和保单所有权规则会影响控制权以及保险金的支付路径。有效指定的受益人可能根据保单直接领取保险金;若保单把遗产指定为受益人,资金则进入遗产管理程序。各省规则并不相同。在魁北克,《民法典》第 2449 条规定,保单持有人或计划参与人在遗嘱以外的书面文件中,将其已婚配偶或民事结合配偶指定为受益人时,除非另有约定,该指定不可撤销。这项推定并不会自动适用于事实配偶。